Happy Sandra

萨德侯爵与热内
如今已然大获好评,
可是,折磨与背叛
并非属意的纵欲手段,
于是他放弃自己的戏仿作品。

奥登的打油诗

【华城无差】配镜


那年他已经老得像一颗腌菜,只不过没人据实以告。

不过他毕竟是他,诊断出原来是自己已然老花,叫了助理来,三分五刻后对方后面跟了个拿着盒子满头大汗的配镜师,配上镜子他便看清了。公平地讲,即使去掉那些玫瑰色的滤镜,和旁的人比,他也不算差。他看起来像一种在时间里仍然负隅顽抗的动物,如果你把所有舒缓的皱纹叫做举手投降。他好奇的欣赏着自己的老态,像饶有兴致地看着化妆师为另一个演员敷上老年妆,像二十五岁的时候做梦梦到自己年龄成倍,然后他抬起头,用新新注视世界的眼睛看着配镜师,他已经用手帕把额头的汗擦干了,但是看起来在这个午后还是一样的疲倦,小眼睛下积攒着隔夜的剩饭。原谅他如此刻薄,新看到世界的生物都很刻薄,因为他们还尚且享有一切宽容,或者分不清宽容和刻薄的边界。原来不只是他丑陋,每一个人都丑。他感到如梦初醒,然后把滑稽镜子摘了下来,到选定镜框再到交到他手里尚有一天时光。

他是要去见人的,但是这样可不行。如果晚上六点三十分吃饭,不论如何四点钟他要起来选择衣服。那个奖轮不上他,今年只是走个过场。他希望今天他们给他带来的衣服不要把他装饰成一个滑稽戏演员,金色的马甲,金属片羽绒服,配上一个黑色的,歪歪扭扭的领结。希望不是这样。大概率是件普通的,或许给他看过但他已经没有记忆的衣服,大概底色是黑的,深蓝的,深棕色的,腰围和袖长都算体面。然后他穿上去见他。这么说起来也有六七年未曾见他。

他希望L先生对他仍然有着一些爱,如果有爱便怎么样都无所谓,颇能干出一些恶心龌龊事来。但是他的行当正好是爱的反义词,当然,不是恨,而是近似爱,和爱无比接近又不是爱的玩意。他们不断演绎和模拟出一些生活场景,从个人经历和表演课老师的日夜教导下学会一些移情,将含情脉脉的眼从这个他转移到那个她和那个他。L先生说他的初恋情人是什么样子,和他当年听起来有那么几分相近,但是他无疑比L的情人更美丽,这是当然,不然情人小姐也应该在这个行当出现,和他在楼道里打个照面。他双手抱住对方的脖子,纵容对方在他身上干出一些恶心龌龊事来。然而这种事永远不会让人餍足,就像糖水,比水好像高级一点,但人总归是越喝越渴。不过这样才好,不满足才有下一次光顾,不然灌饱一次就可以回顾一生。就像L永远无需和他爱的人在一起。

他对L并无愤懑。L对他偶尔挪揄,谈起来的时候带有克制的温情。他感谢L为他做的一切,包括在高点将他抛出去,不然他就不会发现自己差点落入怎样的深渊之中,他在那个时候与他分道扬镳,晒黑,去转型。惊愕之后大家都说他最终还是取得了成功。只有那种晒伤积沉的黑色素铺满了脸,到现在也是一样,密密麻麻的布置在皮肤底下。他曾经有信心将自己重新修整,也道听途说一些神奇技术与疗效,但配镜后他不再相信了,有些东西显然不能再弥补。他不信有人可以去掉他眼下的皱纹,下垂成方形的脸,不再饱满的嘴唇,提起他的眼皮子,裁掉一截再粘回去,使之不要违背大脑的指令,露出瞌睡般疲惫的神色。他不知道何时变成的这样,有的时候他很乐观,也有的时候他知道无能为力。他曾经很挑剔自己看起来是不是美丽动人,现在却允许导演随便扔给他一套戏服,他就穿上扮演一个角色。很多东西从他的指尖溜走了,因为留不住,他要假装并不在意。当爱他的少数那么几个身边人为他展现的老态而表现出难以控制的伤感之时,他要用皱纹大笑,把他们拉回此时此刻,拉回一种欢乐中,让他们分不清,他们到底在为他感伤,还是在为自己感伤。让他们以为总有东西是不变的,总有东西是能够留下来的,那就是他所提供的欢乐。

他还是要爬起来,为今晚做准备,配镜让他感伤,但是他会熟悉戴着眼镜的生活。他要为见到L和其他人而努力一把,过分的努力是个悲惨的词,就像你不忍心看到脱衣舞娘的妊娠纹,和白色粉末下蜷曲的褶子,但是你不知道有人,比如他,就会利用这样的事情,来博取你的同情,至少是今晚L的同情。这样,当他在不太明亮的顶灯下走到L面前的时候,L就会升起一种悲伤,意识到他们都已经垂垂老矣,意识到他们在昏暗的狭小公寓里,吹着电风扇做爱,至少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L意识到他的旧情人在为他而努力,尽管遮掩的不太好,L是那种聪明人,你直接跟他说的,他不会信,你得给他一种寻宝般的快乐,漏出破绽,让他发现,这时候他明亮的,直接看到真实和衰老的眼镜蒙尘了,他必须得摘下眼镜,在朦胧中,L将感受到一种旧日的爱火回光返照,于是他不再是现在的他,而变成了L爱着的一个人。L轻易的将自己代入某部意大利老电影中,忘记说了,在浪漫上,L并不太聪明。这时候,在柔光里,他会像之前一样,对形势毫无意识一样向L作出一个愚蠢的微笑,对L伸出手臂,主动走过去或者等他过来。于是他又成为一个先前自己的仿制品。

是的,他要穿上这堆金光闪闪的戏服,去跳舞,去表演。笨拙并不可怕,衰老并不可怕,破绽并不可怕,只要你能感动一个人。但首先,他需要去相信他是戏服里这个人,一个同样金光闪闪的巨星(能够毫不尴尬的说出巨星这个词的人)。某次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发现他就会想起L。在记忆中L日趋变成一个模糊的人,他年轻时候就分不清,迷迷糊糊,现在更容易搞错,有的时候他感到L离他很近,有的时候他感到L在遥远的地方,高高在上,不可戏耍。他知道每个观众都会感到这点。在弄错的迷幻中,场下的观众摘下眼镜,揉揉自己的眼睛,责备着电脑和手机的蓝光屏幕,他们不知道,不是屏幕蒙蔽了他们的视力,而是积尘三十年戏院的烟雾。有时候他要费力地想,才记起L还活着,而他也还活着。

评论

热度(33)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